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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纳税人核定电子专票有哪些要求?
来源:成都信星 | 作者:成都信星 | 发布时间: 2021-01-22 | 3943 次浏览 | 分享到:
税务机关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的新办纳税人办理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25份。
新办纳税人请注意!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8年第29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

 税务机关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的新办纳税人办理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25份。

核定电子专票要求

1、电子专票和纸质专票同属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所领用的电子专票发票票种核定同样适用上述规定。
2、实行专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可以在税务机关核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每月最高领用数量内,根据自身需要分别确定电子专票和纸质专票的领用数量。
3、在税务机关核定增值税专用发要最高开票限额和领用数量后,纳税人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申请“增版增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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